《中国书法报》是国家级书法专业周报,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,书法出版社有限公司;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,2015年1月正式创刊。报纸国内统一刊号CN11-0286,邮发代号1-237,海外发行代号WK9185,全彩印刷,对开四版,社址位于北京。该报以传承中华文明,弘扬时代旋律为办报宗旨,立足书法专业领域,坚守文化传承使命。版面设置涵盖专题、历史、学术、展厅、市场、视野等多个板块,内容全面收录书法精品力作、行业新闻资讯、学术理论研究、书史文化、名家访谈、展览展讯、市场动态与美育知识等,兼具学术性、艺术性、知识性与实用性。
作为全国书法界权威主流媒体,《中国书法报》面向书法家、书法工作者、书画爱好者及广大传统文化受众,既是展示当代书法创作成果、推介优秀艺术人才的重要平台,也是普及书法知识、开展学术交流、引领行业风向的核心阵地。报社同步推进媒体融合,搭建报、网、端、微一体化全媒体传播体系,持续扩大行业覆盖面与社会影响力。
创刊以来,报纸始终坚持正确文化导向,倡导德艺双馨的艺术追求,组织学术研讨、展览交流、书法培训等各类行业活动,积极推动书法艺术传承创新与中外书法文化交流中国书法报社。凭借专业的内容、严谨的态度与广泛的影响力,《中国书法报》已成为引领当代书坛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标杆性专业媒体。
理论、专题、视野、动态、关注
1.所有新闻稿件必须坚守新闻真实性底线,新闻要素(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、原因、结果)缺一不可,严禁虚构事实、编造新闻、发布虚假信息。
2.稿件中不得使用“网传”“网曝”“据说”“大概”“可能”等模糊不确定词汇,所有事实陈述必须有权威信源支撑,做到有据可查、确凿无疑国家新闻出版署。
3.严格核查稿件涉及的人名、职务、单位、地名,尤其是机构改革后更名的部门、撤县设区后的行政区划名称,必须使用最新官方标准名称。
4.稿件中的各类数据(统计数据、经济指标、人数、金额、比例、排名等)必须核对权威统计部门、官方通报原文,标注数据来源与截止时间,杜绝数据造假。
5.涉及案例、典型事迹、群众故事的稿件,必须核实当事人身份、事件经过、细节内容,严禁夸大情节、虚构案例、张冠李戴,确保内容真实可信。
6.新闻图片、配图必须同步开展真实性审核,严禁使用拼接、篡改、伪造的图片,图片内容要与稿件主题高度契合,不得出现图文不符问题宝鸡市人民政府。
7.图片标注信息(人物姓名、职务、拍摄地点、事件说明)必须逐一核对,图片中不得出现涉密场景、敏感标识、不当行为,违规图片一律不予采用宝鸡市人民政府。
8.引用领导讲话、专家言论、群众话语时,必须完整还原原话,不得断章取义、删减语句、篡改语气,引用内容要精准匹配发言场景与核心含义。
9.对转载自网络平台、自媒体的信息,严禁直接刊发,必须多方交叉核实信源真伪,确认具备新闻发布资质且内容真实后,方可按规范转载。
10.涉及历史事件、历史人物、历史数据的稿件,必须查阅正史、权威史料、官方地方志,不得采信野史、网络谣言、不实传闻,坚守历史事实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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